诺华公司致力于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按时付款,并在此方面持续改进。我们会将收到的发票与经过批准的采购订单和货物收据/服务确认书以及相关的完工证明支持文件相匹配,然后根据账期予以付款。

我们实行严格的“无 PO 不付款”政策,以确保发票与及时提交的采购订单相对应。这意味着,对于 PO 强制类别 (PDF 0.1 MB),您必须具备有效的采购订单,才能开始与诺华公司合作,并开具付款发票。

发票将按照采购订单中列出的商定付款条件支付(从诺华公司在我们的收发室/系统中收到发票的日期开始计算)。 
如果贵方开具的发票不包括下列所需信息,我们将予以退回。此外,如果需要更正并重新提交发票,则付款时间可能会推迟。

PO 强制类别发票要求

  • 采购订单 (PO) 上标明的诺华公司实体。
  • 在发票以及所有其他函件中都明确标明诺华公司的 PO 编号。
  • 预付款申请号(若有)

如果您有与注册、采购订单、电子发票或付款状态有关的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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